部门概况
贵州民族大学工会委员会,是在校党委领导下,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,是学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。
一、职能
(一)维护职能: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,这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能,也是最主要的职能。
(二)建设职能: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学校的建设和改革,努力完成学校的发展任务。
(三)参与职能: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,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。
(四)教育职能: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为依据、按照“围绕教育””“服务教育”的宗旨,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,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(二) 认真履行工会的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四项基本职能,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,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坚持群众路线,为教职工服务,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把工会办成教职工之家。
(三) 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、法规、法令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。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(四) 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、组织工作,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。
(五) 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
(六) 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,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。
(七) 开展女职工工作,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整体素质,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(八) 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为学校工会建设服务。
三、联系方式
电话:(0851)88920805
